被告人_被告人的读音_被告人的意思

被告人的读音 被告人的意思

被告人 《被告人》是韩国SBS电视台于2017年1月23日起播出的月火悬疑连续剧,由赵英光执导,崔秀真、崔昌焕编剧,池晟、严基俊、权俞利、吴昶锡主演。 该剧主要讲述了被冤枉杀害妻子与女儿的检察官朴正宇为找寻失去的4个月的记忆,为自己洗清嫌疑的故事。 被告人 (法律词语)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被告人”的读音

拼音读音

[bèi gào rén]

【汉字注音】

ㄅㄟˋ ㄍㄠˋ ㄖㄣˊ

【简繁字形】

【是否常用】

“被告人”的意思

基本解释

被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被指控有罪,但他是否确实有罪,尚待司法机关审理后作出结论,因此不能把被告人和罪犯等同起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称为被告,他和原告谁是谁非,也要待司法机关审理后才能确定。

网络解释

被告人

《被告人》是韩国SBS电视台于2017年1月23日起播出的月火悬疑连续剧,由赵英光执导,崔秀真、崔昌焕编剧,池晟、严基俊、权俞利、吴昶锡主演。 该剧主要讲述了被冤枉杀害妻子与女儿的检察官朴正宇为找寻失去的4个月的记忆,为自己洗清嫌疑的故事。

被告人 (法律词语)

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被告人”的单字解释

】:[bèi]1.睡觉时覆盖身体的东西:被子。被单。棉被。毛巾被。羽绒被。被褥。2.盖,遮覆:被覆。泽被后世(恩惠遍及后代)。3.遭遇,遭受:被灾。被难(nàn)。4.介词,用在句中表示主讲是受事者:他被(老板)辞退了。5.用在动词前,表示受动:被动。被告。被批评。被剥削。[pī]古同“披”,覆盖。

被字的详细解释

】:1.把事情向人陈述、解说:告诉。告知。广告。报告。通告。忠告。2.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控诉:告状。到法院去告他。3.为了某事而请求:告假。告贷。4.表明:告辞。自告奋勇。5.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告成。告罄。告一段落。事情已告结束。6.姓。

告字的详细解释

】:1.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男人。女人。人们。人类。2.每人;一般人:人手一册。人所共知。3.指成年人:长大成人。4.指某种人:工人。军人。主人。介绍人。5.别人:人云亦云。待人诚恳。6.指人的品质、性格或名誉:丢人。这个同志人很好。他人老实。7.指人的身体或意识:这两天人不大舒服。送到医院人已经昏迷过去了。8.指人手、人才:人浮于事。我们这里正缺人。9.(Rén)姓。

人字的详细解释

“被告人”的相关词语

动植窝儿棉害人面毛巾

广别警诉原辞报文学通状劝

物有口病士女数诗

“被告人”造句

被告人是否有罪,不取决于他是否认罪,而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前者,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罪过严重,宜重判,是被告人罪有应得的罪刑相适应的体现,若判缓刑对其惩罚太轻,起不到惩罚和教育作用。

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

被告人认为法庭判得不公正,罚不当罪,有权上诉。

被告人認為法庭判得不公正,罰不當罪,有權上訴。

法庭借此机会警告被告人,如果他藐视法庭就会自讨苦吃。

原告人是其中一个申请者,通过被告人的上海代表处的内部择选程序接受面试。

超期羁押是一种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而且在实践中一直难以根治。

沉默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中一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无罪。定原则的核心内容。

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罪名均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其中徐威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被告人的读音是:bèi gào rén,被告人的意思:被告人 《被告人》是韩国SBS电视台于2017年1月23日起播出的月火悬疑连续剧,由赵英光执导,崔秀真、崔昌焕编剧,池晟、严基俊、权俞利、吴昶锡主演。 该剧主要讲述了被冤枉杀害妻子与女儿的检察官朴正宇为找寻失去的4个月的记忆,为自己洗清嫌疑的故事。 被告人 (法律词语)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